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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北京利康搬家公司 |
公司地址:北京市城八区均有分部 |
搬家热线:400-8126899,010-60553678 |
手机咨询:13264229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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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7-25 |
点击:2116 | 文章来源: 北京利康搬家 |
都说母女连心,可52岁的江姨和女儿小鑫之间却闹得似乎不可调和。“7月17日,她们趁我出去买菜之际,雇了个搬家公司悄悄搬走了,也不告诉我搬到了哪里。到今天我已经在外流浪一周了。”寒了心的江姨接连数落女儿的种种不是,而女儿则称自己的行为也有“难言之隐”。 五旬母亲被女儿遗弃? 在东凤镇永益村一间简陋的出租屋里,记者见到了江姨。一见面,她就打开行李箱向记者展示了一些照顾坐月子妇女的书籍以及婴儿的被褥、衣物。“我4月份来的中山,从哈尔滨那么远的地方来,就是要照顾怀孕的女儿呀。谁想到她最后竟把老妈扫地出门呢?” 江姨介绍,在女儿9个月时自己便与其父亲离异,此后含辛茹苦将她拉扯大。“女儿2006年考到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时,我已经病退,只能卖掉一套房子,再加上平时打些零工供她上大学。”2010年大学毕业后,小鑫又以容貌平凡难以找到工作为由,要求母亲为其筹了5000多元整容。“没想到她一毕业就这样对待亲生妈妈。结婚时让我出丑,生孩子时又直接将我遗弃了!”江姨称,今年初女儿与男友到对方老家办结婚宴席,江姨与对方父母言语不和,女儿非但不帮自己还出言不逊,自己只能含泪独自离开。 “怀孕后,她让我过来准备伺候月子,却因他俩婚后感情不和,把我当出气筒,动不动就骂。7月17日下午,趁着我出去买菜,他们迅速搬家了,只留下我带来的东西。”江姨称自己在外面待了一夜,次日才租到这间小出租屋暂时落脚。由于自己只剩下600多元,既无法在中山生活,也没钱回老家。 女儿:担心母亲影响胎儿才搬家 女儿是否属恶意遗弃母亲?昨天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在东凤镇一家汽车锁具企业就职的小鑫,对方坦言:“我不想说妈妈的坏话,但是我现在怀孕8个月,不想孩子受到影响,所以我会尽到赡养义务,但不会和她再生活在一起。” 事情发展到现在的地步,小鑫称母亲的责任更多一些。“我和老公从谈恋爱时,就跟她说好了,对方家里不富裕。可结婚时,她竟然指着人家父母的鼻子奚落人家连套房子首付都不能给儿子,你说我能不说她两句吗?来到中山后她什么都管,稍有不从就对我们恶语相向,所以我们就悄悄搬家了。”小鑫称,尽管自己和丈夫刚毕业不久,但尽量会给母亲赡养费,不愿再与其生活在一起。“我现在怀胎8个月,不想天天和她吵架影响到孩子。以后我会把赡养费给我舅妈转交给她。”对于妈妈称无钱生活的说法,小鑫反驳其每月有不到两千元的退休金。 记者咨询相关律师获悉,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才构成犯罪,由于老人有稳定的退休金作为生活来源,因此女儿的行为尚无法构成遗弃罪。“可是一旦老人生病、年老致行动不便,需要照顾时,女儿必须承担赡养、扶助的义务。这不仅是道德层面上义务,也是我国宪法、婚姻法、刑法规定的义务。” 北京利康搬家公司整理搜索于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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